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開展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環境空氣、環境噪聲、土壤、生態、輻射等)。
(2)市上指定的跨界河流斷面監測,按市監測總站界定的區域組織跨界區縣開展大型專項監測和生態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監測。
(3)開展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廢水、廢氣、噪聲、固廢、輻射等)。
(4)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區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是重慶市黔江區生態環境局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7個職能科室?,F有人員編制數32人,實有在職人員29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95.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95.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6.06萬元,主要是人員及公用經費減少6.0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95.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7.9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5.3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49.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2.09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6.0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6.0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95.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5.3萬元,比2022年減少6.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萬元,比2022年減少6.06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縮減公用經費預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公積金繳納,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2年對比無差異。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比2022年增加0萬元。
本單位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9.5萬元,比2022年增加1.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1.1萬元,與2022年對比無差異;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萬元,比2022年增加1.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納入預算的公務用車車輛數為2輛,2023年補登記一輛公務用車,因此公務用車預算增加;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67.37萬元,比上年減少4.61萬元,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遵循詢價政策,控制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無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特種技術用車2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五)無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上級補助收入:指從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本單位所屬下級單位上繳給本單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級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級企業單位上繳的利潤等)。
(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不含政府債券、政府向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組織貸款)、投資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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