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實施細則》的通知
黔江商務發〔2022〕36號
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有關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江區市場主體培育扶持辦法>的通知》(黔江府發〔2022〕18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商貿板塊的政策兌現工作,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共同起草了《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實施細則》,報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黔江區財政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黔江區市場主體培育扶持辦法>的通知》(黔江府發〔2022〕18號)政策,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獎勵扶持對象
在黔江區內登記注冊、征信良好的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住宿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二、獎勵扶持政策
(一)培育引導獎勵。對當年成為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住宿餐飲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分三年兌現,第一年5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2萬元)。對當年成為限額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二)發展貢獻獎勵。對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住宿餐飲企業,以企業上一年度對黔江區經濟發展貢獻為基數,貢獻超過基數500萬元(含)以內的,按照不超過增量部分的10%比例獎勵;貢獻超過基數500萬元(不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增量部分的20%比例獎勵,由財政另籌資金安排。
(三)生產經營獎勵。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飲企業給予2萬元/戶的生產經營獎勵。
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5000萬元的批發企業、1000萬元—2000萬元的零售企業、500萬元—1000萬元的住宿餐飲企業,其營業收入較上年每增長5%,給予1萬元經營增長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不含)—10000萬元的批發企業、2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零售企業、1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的住宿餐飲企業,其營業收入較上年每增長5%,給予2萬元經營增長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0萬元以上的批發企業、5000萬元以上的零售企業、3000萬元以上的住宿餐飲企業,其營業收入較上年每增長5%,給予3萬元經營增長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四)融資扶持補助。對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住宿餐飲企業,在銀行貸款且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按照不超過上年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貸款貼息。
(五)技術改造和做大產業規模補助。對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住宿餐飲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含轉型升級、智能化改造)增加生產經營性設備和軟件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不含當年新注冊企業建設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品牌建設獎勵。對限額以上的批發零售企業和住宿餐飲企業,經國家或市級行政機關評定或公布為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稱號的,分別按國家級、市級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五鉆級酒家酒店”“國家綠色商場”,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市商務委命名的“重慶老字號”“四鉆級酒家酒店”“綠色飯店”,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獲得市商務委命名的“三鉆級酒家酒店”,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當年在區內落戶4S店且為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獎勵扶持時間和范圍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來獎勵扶持對象享受(黔江府發〔2022〕18號)明確的相應獎勵扶持政策。
(二)當年成為限額以上企業含“當年新開辦月度申報上限企業、第一二批年度申報上限企業、跨年度第三批月度申報上限企業”。
四、獎勵扶持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申報時間。原則次年3月10日至3月25日統一受理企業上一年度的申報資料,2021年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實施細則參照本細則執行,申報時間為8月10日至8月25日。未按時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二)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1.共性資料。限額以上企業: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申報申請(主要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應享受的政策及獎勵補助金額等)、申報表(見附件1)、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限額以上個體:由轄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供限上個體獎勵扶持審查表(見附件2)。
2.個性資料。培育引導獎勵、發展貢獻獎還需提供申報年和上一年(兩年)完稅證明;生產經營獎勵還需提供企業聯網直報平臺申報年和上一年(兩年)12月份截圖;融資扶持補助還需要提供銀行貸款且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流動資金證明材料、貸款合同等;技術改造和做大產業規模補助還需提供生產經營性設備和軟件投資發票、實施前后照片等佐證資料。品牌建設獎勵還需提供權威部門、機構對品牌認定的文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申報資料提交裝訂成冊加蓋鮮章的紙質件3份和電子件1份交區商務委運行調節科204室。聯系人:蔣朝軍,聯系電話79222502。
(三)獎勵扶持審核。區商務委分管領導組織對應科室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書面發函到相關部門進行審核,獎勵扶持擬兌現名單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獎勵扶持兌現。公示無異議后,獎勵扶持報區政府審定。審定通過后,限上企業獎勵扶持由區商務委負責兌現,限上個體工商戶由轄區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負責兌現。
五、其他
(一)兌現政策時已停業或歇業限額以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取消當年度獎勵扶持。
(二)年度限上企業及個體名單由區統計局認定;增值稅地方實得部分由區財政局認定;企業營業收入由區商務委根據企業上報統計數據認定。
(三)貸款貼息由相關銀行對貸款用途、還息等情況進行認定。
(四)本細則由區商務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 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獎勵扶持申報表 ?
??????2. 黔江區商貿市場主體培育限上個體獎勵扶持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