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2023年修訂)
法律援助(2023年修訂)
一、哪些事項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民事行政類:(一)《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事項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二)《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補充規定的事項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請求保護勞動權益的
2.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4.交通事故、醫療糾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事故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賠償的
5.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6.農民因使用假冒偽劣生產資料(種子、農藥、化肥、農業機械等)請求損害賠償的
7.殘疾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三)《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委辦發〔2016〕10號)補充規定的事項
1.提供勞務者請求支付勞務報酬或者因提供勞務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等民事權益的
2.農業種植(養殖)戶因環境污染責任事故、人為損害等遭受生產經營損失請求經濟賠償的
3.軍人軍屬請求婚姻家庭權益的
刑事類:(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二)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三)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
(四)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
二、哪些情形應當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提供辯護?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三、哪些情形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提供代理?
強制醫療案件中的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四、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申請代理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三)經濟困難證明或者經濟狀況證明,如屬于免予審查經濟狀況或者持有應當認定為經濟困難證明的證件、證明材料的情形則無需提交(四)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五、經濟困難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一)經濟困難標準按照申請人戶籍地、經常居住地或者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兩倍以內執行
(二)經濟困難狀況以申請人家庭為單位計算。但是,因請求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或者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申請法律援助的,以申請人個人的經濟困難狀況為準
六、怎樣出具經濟困難證明或者經濟狀況證明表?
(一)經濟困難證明或者經濟狀況證明,由申請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后出具,具體事宜由鄉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的民政機構辦理
(二)經濟困難證明或者經濟狀況證明表,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家庭人口、就業狀況、家庭財產、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
(三)家庭成員的月收入,以申請日所在月之前12個月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平均月收入計算,已經具備經濟來源、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不納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對待
(四)經濟狀況證明表,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及其設立的工作站、聯絡點索取, 或者登陸重慶司法行政網、重慶法律服務網下載
七、如何進行經濟狀況審查?
(一)公民因下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免予審查經濟狀況:
1.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2.農民因使用假冒偽劣生產資料(種子、農藥、化肥、農業機械等)請求損害賠償的
3.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的
4.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其監護人侵害的
5.殘疾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審查經濟狀況:
1.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于一級或者二級智力殘疾,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2.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辯護人的;
3.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4.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三)辦案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醫療案件被申請人提供辯護或者代理的,可以免予審查經濟狀況
(三)下列人員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審查經濟狀況
1.義務兵、供給制學員及其近親屬
2.執行作戰、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軍人及其近親屬
3.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
4.申請并獲得法律援助之日起12個月內再次申請法律援助的人員
5.市外來渝因涉嫌犯罪被羈押且無法聯系近親屬的人員
6.正在接受社會救助的對象
7.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老年人
(四)申請人持有下列證件、證明材料,應當認定為經濟困難證明
1.農村"五保"供養證
2.城市"三無"人員證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4.人民法院給予申請人司法救助的決定
5.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或者慈善機構出資供養的證明材料
6.依靠政府或者單位給付撫恤金生活的證明材料
7.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生活出現暫時困難,正在接受政府臨時救濟的證明材料
8.農村貧困家庭的證明材料
●工會認定困難職工家庭的證明材料
除以上三種情形外,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時,必須提交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經濟狀況證明表,由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審查其家庭人均月收入是否低于本區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倍。如是,則符合經濟困難條件;如否,則不符合經濟困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