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黔江區鄉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黔江府辦發〔2014〕6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黔江區鄉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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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現將《黔江區鄉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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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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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區鄉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區鄉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鄉村公路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運輸部《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黔江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等相關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鄉村公路是指根據行政等級劃分的鄉道和村道公路。
第三條 鄉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擴大成果、完善設施、提升能力、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計劃管理
第四條 區交委負責全區鄉村公路建設總體規劃,建立規劃項目庫;審核、上報鄉村公路建設建議計劃,組織設計單位開展擬建項目勘察和施工圖設計工作,組織專家進行施工圖設計評審,進行年度項目打捆立項,下達年度建設計劃,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核查指導鄉村公路實施情況;根據項目年度實施情況更新電子地圖。
第五條 鄉村公路建設按照“五優先、五傾斜”的原則實行擇優立項。
五優先:基層政府和群眾積極性高的優先,基礎條件好的優先,受益群眾多的優先,對經濟發展貢獻大的優先,對完善路網有重要作用的優先。
五傾斜:向撤并村傾斜、向貧困人口聚集地傾斜、向有利提升旅游發展傾斜、向助推產業發展傾斜、向邊遠地區傾斜。
第六條 各街道、鎮(鄉)依據區交委的規劃項目庫,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制定其鄉村公路建設規劃,明確年度建設目標,并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動態管理。
第七條 區交委要加強項目審核,嚴禁多頭、重復申報交通補助計劃。凡申請納入年度國家或市級補助計劃的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擬建項目已納入黔江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或符合國家和市級補助適用范圍。
(二)資金構成方案明確。在國家和市級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各街道、鎮(鄉)根據施工設計圖預算籌集配套資金。
(三)施工圖設計完成,技術指標滿足規范要求。設計包含排水、防護、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措施專項設計等,并按程序經專家組評審和交通主管部門批復。
(四)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按“一事一議”程序審議通過,形成《村民代表會決議》?!洞迕翊頃Q議》詳細記載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人員、議程、主持人,會議經過,重要情況說明,受益群眾、受益戶數,贊成票數、反對票數等內容?!洞迕翊頃Q議》附會議簽到冊作為附件。同時完成項目的建設管理、調地拆遷、資金籌集、養護管理等方案。
1.《建設管理方案》應包括建設管理機構、領導責任分工、施工組織方案、資金監管辦法、村民參與安全質量監督辦法、計劃開工和竣工時間等內容。
2.《調地拆遷方案》應包括占用土地和拆遷面積、戶主、調地方案和拆遷補償方案、被占地和拆遷的農戶是否簽字同意等內容。
3.《建設資金籌集方案》應包括上級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補助資金、自籌資金及其他資金籌集方案等內容。
4.《養護管理方案》應包括養護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年度養護概算和承包養護考核細則等內容。
(五)鄉村公路所在街道、鎮(鄉)上年度交通建設項目按計劃完成,且未發生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項目不得申請列入年度計劃。
第八條 鄉村公路建設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調整項目、變更投資、減少建設規模、降低技術標準,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變更的,應按相關程序報批。
第九條 鄉村公路建設計劃采用競爭性安排機制,年度計劃安排與項目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協調服務等掛鉤。未完成年度計劃項目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縮減直至取消下年度計劃。按時完成年度計劃項目且工程質量合格的,優先安排下年度計劃。
第三章 組織與實施
第十條 區級相關部門和各街道鎮鄉要嚴格按照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道鎮鄉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13〕95號)要求,完善鄉村公路建設項目立項、概預算審查、招投標等基本建設程序。
第十一條 各街道、鎮(鄉)是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公路建設管理責任主體,負責依法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鄉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在街道、鎮(鄉)指導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原則,通過“一事一議”規范程序,組織村民支持配合本行政村區域內鄉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區交委負責全區鄉村公路建設行業管理和項目計劃管理,擬定技術政策和行業規范性文件,宣傳工程建設政策法規。區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農村公路辦”)負責項目技術指導工作和考核,督促工程進度,監督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同時負責實施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鄉村公路。區公路工程質量定額管理站(以下簡稱“區公路質管站”)負責全區鄉村公路建設的質量和安全監督工作。
第十三條 項目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簽訂施工合同、安全生產合同和廉政合同,依據合同實施管理。
第十四條 鄉村公路建設業主單位必須依法辦理施工許可,并向區公路質管站申請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市、區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區交委、區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制定的工程質量控制要求進行實施。施工現場設立工程質量主要控制措施及安全標志標牌,接受社會各界及沿線群眾監督。
第十五條 鄉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為1年。
第十六條 鄉村公路監理工作由項目所在街道、鎮(鄉)通過集體研究或招標方式委托社會監理機構進行。監理工作要注重技術服務和指導,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加強現場質量抽檢,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第十七條 各街道、鎮(鄉)應加強鄉村公路建設項目質量管理。項目所在街道、鎮(鄉)抽調1至2名工作人員,村民委員會抽調2至3名村民代表組成鄉村公路義務質量監督小組,具體負責工程質量跟蹤監督。
第十八條 各街道、鎮(鄉)要建立轄區內鄉村公路建設項目質量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和安全管理,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監督。
第十九條 鄉村公路建設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或者安全事故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嚴禁隱瞞。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 納入年度計劃實施的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區交委按照路面結構形式、路面寬度等實際情況,實行項目建安費差別補助,混凝土路面寬度設計為3.5米的,按35萬元/公里補助,混凝土路面寬度設計為4.5米的,按45萬元/公里補助,混凝土路面寬度設計大于4.5米的,由區交委另行確定補助標準;泥結碎石路面新建路段按15-20萬元/公里補助,泥結碎石路面改建路段按10-15萬元/公里補助,維修整治項目降低補助標準進行。項目設計費用由區交委負責,不納入工程結算;項目監理費用由區交委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補助并納入工程結算,其余工程建設資金不足部分由項目所在街道、鎮(鄉)自籌解決。
第二十一條 各街道、鎮(鄉)負責本轄區鄉村公路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等管理工作。要充分發動群眾捐資投勞,利用上級專項補助資金、扶貧開發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民族發展資金等多種渠道籌措建設資金,鼓勵社會和企業捐款建設鄉村公路。
第二十二條 區財政局、區交委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財務監督,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科學、合理、安全、有效。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鄉村公路建設專項資金,要做到專賬核算、??顚S?。
第二十三條 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財政審核或審計決算支付。
第二十四條 鄉村公路路基工程全面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完成50%的工程量,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經項目業主、監理單位和區公路質管站共同抽檢合格后劃撥上級補助資金的30%;項目全面完工,經竣(交)工驗收合格后劃撥至上級補助資金的80%;項目通過財政審核或審計決算,扣留5%的質保金后劃撥資金余額;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劃撥質保金。
資金申請、撥付程序:各街道、鎮(鄉)向區農村公路辦提交資金申請,經區農村公路辦審核,區交委審簽后提交區財政局按國庫集中支付程序辦理。
第五章 工程設計及建設標準
第二十五條 鄉村公路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適度超前”的原則,合理確定建設項目技術指標。四級及以上公路、中橋及以上橋梁的設計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第二十六條 鄉村公路按照提高路面等級,完善排水設施,增強行車安全性能的原則,盡量利用舊路、原有橋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調或大填大挖,防止誘發新的地質病害;盡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軟土等地質不良地段。
第二十七條 鄉村公路原則上采用四級公路標準,個別困難路段達不到等級公路標準的,必須經過技術論證,說明原因,同時完善該路段安全防護設施,滿足通客車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第二十八條 技術指標
按照《重慶市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第二十九條 橋涵工程采用標準跨徑、技術成熟、施工簡便、經濟適用的結構形式,搞好防排水設施建設,設置漿砌片石水溝及足夠的排水涵洞,以提高公路抗災能力。路面選擇能夠就地取材、經濟適用、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季節性的淺寬河流或泥石流通過區可修建漫水橋或過水路面。在陡巖、急彎、沿河路段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
第三十條 鄉村公路建設項目路面結構原則上采用混凝土路面和泥結碎石路面,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進行路基路面施工,確保排水通暢,行車通暢。
第三十一條 區交委可根據街道、鎮(鄉)轄區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需要,適當提高路面寬度和厚度等建設標準。
第六章 工程驗收
第三十二條 鄉村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完工,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監理單位評定合格后,由項目業主單位書面申請區公路質管站組織工程質量檢測評定。區公路質管站接到項目業主單位交(竣)工驗收檢測書面申請15日內,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和《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主要指標進行檢測評定。
第三十三條 鄉村公路建設項目交(竣)工驗收由項目業主單位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和《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相關規定,采取從簡、適用的原則,邀請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并實行竣(交)工驗收合并進行。
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體和附屬工程已完成;
(二)設計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資料等已整理歸檔;
(三)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四)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
(五)區交委與項目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六)區公路質管站對工程質量主要指標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結論;
(七)養護責任、人員已落實。
第三十四條 鄉村公路建設項目竣(交)工驗收時,應當建立養護管理制度,落實養護管理人員,加強養護管理,確保安全暢通。
第三十五條 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工程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按規定收集、整理工程建設資料,建立健全工程檔案。工程竣(交)工驗收后應向區交委提交一份工程建設資料備案。
第七章 工程監督與罰則
第三十六條 紀檢監察、審計、財政、交委及區農村公路辦對鄉村公路建設過程加強監管,建立健全鄉村公路建設質量和安全巡查制度,不定期對全區鄉村公路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 項目業主單位應建立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政工作與建設的各項業務指標同時下達、同時檢查、同時考核。
第三十八條 鄉村公路建設應堅持公開、民主的管理原則,讓沿線群眾廣泛參與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九條 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由區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 鄉村公路建設發生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重慶市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實施細則》、《重慶市農村公路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罰。
第四十一條 項目建設業主在工程實施完畢具備與區交委辦理工程結算后向區農村公路辦提出書面申請,區農村公路辦將組織區審計局、財政局、交委等部門一道進行現場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泥級碎石路面項目長度、寬度和錯車道設置檢查;路線長度據實結算,寬度按實際寬度與設計寬度進行折算結算,錯車道每公里少一道扣減補助資金0.5萬元。同時對水泥混凝土路面項目再進行質量扣款或返工處理: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壓強度和砼板厚度以具備公路檢測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芯樣檢測報告為依據。在砼抗壓強度上,芯樣平均強度達到C25及以上的為合格即不扣款;芯樣平均抗壓強度在C25以下的為缺陷工程,平均強度達到C20的按照每公里2萬元的標準扣補助資金,C20與C25之間的按內插法進行扣款,平均強度達到C15的按照每公里5萬元的標準扣補助資金, C15與C20之間的按內插法進行扣款;芯樣平均強度在C15以下不予辦理工程結算;同時對局部地段芯樣強度在C15以下的必須進行返工處理,達到標準后辦理結算。在砼板厚度上,芯樣厚度算術平均值低于設計厚度1厘米以內的不扣款;超過1厘米的按折減厚度等比扣款,即(設計厚度-實際厚度)/ 設計厚度×補助金額的75%計算扣款;砼板有效厚度低于設計厚度75%的代表地段必須進行返工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區交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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