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發〔2023〕4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23〕2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目的意義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通過本次普查工作,摸清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家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黔江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準確掌握總體安排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普查對象是在全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二)普查內容。主要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三)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精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黔江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普查組織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有關副主任,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黔江區稅務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兼任。
(二)密切協作配合。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數據處理能力建設方面的事項,由區經濟信息委(區大數據發展中心)、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區統計局、區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市場監管局、黔江區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事項,由區委政法委協調。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及有關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統一要求,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普查工作;黔江海關要按照重慶海關工作部署組織開展普查工作中的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其他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對涉及的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壓實屬地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參照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加大保障力度。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本次經濟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區財政局要結合實際,按照滿足工作需要、厲行節約、確保普查順利完成的原則,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全區各級普查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按時足額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要積極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普查人員素質,并加強督促指導,確保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格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認真做好普查各項工作。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全區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
(二)加強質量管理。全區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工作人員要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全區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要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區統計局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對于應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由區統計局按規定提出處分處理建議并及時移送任免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
(三)創新手段方式。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四)強化宣傳引導。全區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我區順利實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抓好成果運用。區級普查機構要制定經濟普查資料開發應用方案,建立經濟普查數據庫,及時發布普查成果;要深入挖掘普查數據價值,分析研判全區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新特征,積極主動服務決策,切實發揮好統計的參謀咨政作用。
(六)注重經驗總結。各級普查機構要在普查后期全面、系統地總結實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創新做法、工作亮點和寶貴經驗,并對在普查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